是否应该去扶摔倒的老人?这本就不应当成为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可是,因为频繁出现的“碰瓷”状况,使得许许多多满怀热忱之心的人陷入到啦一种两难的境地之中。这样的一种现象,不仅仅会消耗掉社会所拥有的信任,而且还会更加直接地对我们的有关法律、道德底线进行一番拷问。
碰瓷行为的起源与流变
“碰瓷”这个词起源于清末时期,那时有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他们手捧着赝品瓷器,在热闹的街市上故意和马车发生碰撞然后要求索赔。这样一种借助他人匆忙心理从而实施欺诈的手段,成为了它最初的形态。
其中的关键要点在于借助规则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心理方面显现出的劣势来实施讹诈行为,顺着时代不断向前发展的态势,其手段从过去摔瓷器这种方式演变成为故意去撞车、佯装跌倒等情况,然而欺诈的核心实质并没有发生改变,一直都是凭借人们内心所具有的善心以及对于麻烦的那种规避心理 。
行车记录仪为何成为标配
如今,行车记录仪基本成为车辆必须具备的物品,这一现象的背后,直接体现出车主对遇到碰瓷之后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普遍焦虑情绪,它的广泛应用并非源于技术爱好,而是一种被动的自我保护措施。
一笔开销,从几百元到上千元被视作必要的“保险”,即便远低于一次因记录仪需安装而可能被讹诈的损失,其记录的画面,在众多纠纷里成为决定性证据,守护着车主财产与权益 。
助人者的困境与心理负担
在一些纠纷处理的时候,出现过这样的反问,“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它让好多人的心都凉了,不少人形成了条件反射,助人之前会先去思索怎样自我保护 。
源于这种心理负担,致使好多潜在帮助者于现场出现犹豫的状况,出现观望的举动,甚至出现离开的行为,他们并不是那种冷漠之人,只是惧怕善举会带来无止境的麻烦以及经济上面的损失,而这种社会信任的流失所造成的代价是极为巨大的。
举证难题与法律困境
那些遭遇碰瓷纠纷的被讹诈者,常常会陷入一种“自证清白”的被动状况之中。这种情况下,首先像去寻找目击者,然后再去调取监控录像,这一系列行为都是既耗费精力又耗费心神的。更何况,如果此时证据存在缺失的情况,那么被讹诈者极有可能会面临经济赔偿的结果。
此前,针对碰瓷者作出的处罚,常常只是局限于开展或者实行批评教训以及指导,其导致了违反法律规定之后获取的利益成本极其低。这样的情况与被讹诈的人有可能需要承受的数额巨大的赔偿两者之间形成了特别明显的对照,如此一来,存在风险之后却没有与之对等的惩罚措施,在客观的情形之下从而放任了这样的行为 。
法规的进步与指导意见
202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明确了碰瓷行为按照敲诈勒索、诈骗乃至于抢劫等罪名追究刑责的法律定性 。
这一指导意见所具备的意义,有着提供明明了确的办案依据的作用,它将过去那种处罚程度过轻、性质界定模糊的状况予以了扭转。它朝着整个社会传递出清晰的信号,那信号表明碰瓷这种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必然会遭受法律的严厉惩处。
重建信任与面向未来
出台法规是关键的一步,然而扭转社会风气需要持续不断地努力。严格地执法,公示典型案例能够让存有侥幸心理的人望而却步。学校是应当理直气壮地对孩子进行助人为乐教育的,家庭同样如此。
信任重建是个漫长的过程,我们得要让每一次善良举动皆是获得保全,让欺诈施行者承受其所该致有的付出,唯有当去协助旁人不再是跟着有风险,那一句“好人有好报”才能够切实地深入到人心里面 。
对着身旁兴许需求予以协助之人,于如今法律法规越发得以完备此刻,你可会更具底气去伸出援手呢,欢迎来分享你的所感所想或者相关经历,要是认同本文观点,那就点赞给予支持好使更多人能够得以瞧见 !